[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2154A/2021-00014 | [ 发文字号 ] | 支坪府发〔2021〕6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支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2021-07-23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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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坪镇 2021 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 :
为了进一步巩固深化 2020 年化肥农药减量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全 镇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走深走实,根据《 重庆市 江津区 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 江津区 2021 年化肥 农药 减量增效 工作 方案的通知 》( 津农业农村委函〔 2021 〕 166 号 )文件精神, 根据我镇实际 ,制定了《 支坪镇 2021 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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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16 日
支坪镇 2021 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 化肥农药减量 整改成果,推进全 镇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进一步 走深走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单位面积用量高的区域、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肥料深施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 2021 年底, 全镇 化肥用量较 2020 年减少 3 . 26 吨以上 (折纯) , 较上年下降 0.2% 以上,农药用量较 2020 年 减少 0 .1 3 吨以上 (商品量) , 较上年下降 0.3 15 % 以上。
二 、主要任务
(一)深化基础工作。
1 . 开展农户施肥施药定点调查。 根据 《江津区 2021 年农户施肥施药长期观测工作方案》、《江 津农户农药减量使用情况典型调查方案》、《江津区 2021 年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方案》 , 围绕我 镇 主 要农作物, 按要求开展 农户施肥用药调查,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施肥用药情况跟踪调查,建立施肥用药台账,进一步摸清全 镇 主要农作物的施肥用药现状和水平,掌握农户施肥用药方式和变化情况。 2021 年全 镇 完成农户施肥定点调查 12 户,农户用药定点调查 12 户,农药减量使用典型情况调查 2 户。
2 . 协助做好土样采集 。根据 《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 2021 年花椒园土样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农业农村委发〔 2021 〕 50 号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 2021 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农业农村委发〔 2021 〕 172 号 )文件要求 , 以花椒作物为重点, 协助 做好花椒园 、水稻 田间调查和 土样采集工作 。各 村(居) 要积极引导辖区内规模 经营主体 种植户自主开展样品采集化验,并针对化验结果, 指导规模种植户科学施肥 。 2021 年 我镇需采集 土样数 70 个 。
3. 加强病虫监测与信息传递。加强水稻、玉米、柑橘等农作物的病虫害监测 , 及时上报监测数据,根据 区农技中心 发布的 《植保情报》、《病虫动态》等 病虫预警信息 , 接收信息后及时通过微信、 QQ 、手机短信等 及时向农户传递,以 提高信息入户率、覆盖面和时效性 。
(二)强化技术宣传培训。
根据 区农业农村委适时发布 的 肥料配方、施肥用药方案等指导信息,各 村(居) 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形式,在集市、产业基地开展减量技术宣传,突出重庆市“ 12316 ” 农药减量技术咨询电话应用。在关键农时季节, 镇政府 对村社干部、经销商、规模种植户实现培训全覆盖,并建立培训档案,重点强化规模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加快化肥农药减量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应用, 切实 提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规模种植户 等的 农药减量控害意识和水平 。
(三) 持续推进配方肥和有机肥落地 。
积极引导配方肥合作企业 与 供销社、经销商以及新型经营主体 加强协作,鼓励供销社、经销商及新型经营主体 优先选择使用配方肥、有机无机复合肥和商品有机肥产品,促进配方肥和有机肥落地。
(四) 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
各 村(居) 要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规范 建立规模种植户清单, 督促指导其建立生产记录,同时 做好规模种植户使用情况调查。
(五)强化减量成效调查评估。
各 村(居) 紧紧围绕化肥农药减量重点技术,认真 核实化肥农药减量技术落地情况,及时上报化肥农药重点减量技术落地情况表, 于 1 0 月 30 日前报送 镇 农 服 中心 。 各 村(居)调查时要注意数据真实性、科学性、逻辑性,杜绝造假行为 , 并全面收集完善佐证资料 。
(六) 扎实推进大田 化肥农药减量 示范 建设 。
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在 仁龙等村(居) ,建立优质高粱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技术核心示范区 200 亩,综合实施高粱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技术,推进高粱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 在仁龙、天堂、真武场等村(居)实施水稻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 各 村(居) 要积极组织业主进行项目申报。
三、 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 、 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镇财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工作 协调指导 小组,全面加强 全 镇 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办公室设在 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具体工作 。 各 村(居)要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进一步 抓好辖区 内 工作推进落实。
( 二 )加强执法检查。
各 村(居)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 督促 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事记录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立案的 及时报送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依法查处。
( 三 )加强 考核 。 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做好 2021 年化肥农药减量 增效工作考核,镇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的考核。
( 四 )加强政策保障。 认真贯彻《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 2019 ﹞ 40 号),优化产业布局,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劝退。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
( 五 )加强人力保障。 各 村(居) 要充分认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人专班,加强技术指导 和督促检查 ,保障减量增效工作有效推进。 镇对 每个规模种植户配备 1 名技术指导员,针对性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土样采集、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规模种植经营主体科学施肥用药,从而示范带动全 镇 普通农户实现化肥农药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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