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62692154A/2021-00011 | [ 发文字号 ] | 支坪府发〔2021〕21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支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2021-03-12 14:15:00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 五长制” 工作 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综合执法大队、规建办、花铺社区、津坪社区、中兴社区、仁沱社区、真武场社区、白溪社区:
根据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工作的通知 》 (津城综管组办发〔 2021 〕 1 号) 等 文件精神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五长制”工作,提高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构建多元共治、共管、共享的城市管理模式,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支坪镇人民政府“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工作方案》, 经 镇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5 日
支坪镇人民政府“门前三包”责任制、
“ 五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工作的通知 》 (津城综管组办发〔 2021 〕 1 号) 等 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花铺社区、津坪社区、中兴社区、仁沱社区、真武场社区、白溪社区 主次干道、窗口区域、背街小巷以及楼栋、临街门店等区域,自 3 月份正式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 、 “五长制”工作。
二、 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3 月 20 日)
各 村 ( 社区 ) 以召开两委会、支部会、议事代表会议、院坝会等形式, 明确开展“门前三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居民 小 区,确定推行“五长制”工作 范围和 路段 ,明确“五长”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结合 本村(社区) 实际 情况 制定 具有可 操作性的工作和激励机制。
(二)、全面展示( 2021 年 3 月 21 日至 4 月 30 日)
2021 年 3 月底, 摸排所辖范围内的路段、楼栋和店铺数量,选出 “巷长、楼长、店长” 报市政办备案; 各 社区统计“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公示牌数量,报市政办统一制作发放。 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各社区 与辖区 内 临街商家门店、社会单位签订“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统一高度悬挂“门前三包”、“五长制”公示牌(本条道路“街长”、“路长”公示牌在进入道路的两头安装)。
(三)、工作实施(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按照“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工作要求,市政办依据 《江津区“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标准》 不定期对各社区的工作 落实 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各社区根据评分情况实施激励机制和奖惩。
(四)、长效巩固( 2022 年起——长期)
结合本辖区已经实施开展“门前三包” 责任制 、“五长制”工作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 小 区和示范道路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对照工作方案和激励机制进行奖惩,长效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各项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街长职责。
镇党委书记丁润清同志任街长,人大主席丁湘城同志任副街长。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考核、推进实施本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督促指导责任街区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开展工作。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二)路长职责。
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实行路长制,由机关驻各社区领导任路长,主要负责监督责任路段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巷长、楼长、店长解决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负责责任路段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具体指挥和调度,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确保路段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责任路段所属社区巷长、楼长、店长履行职责。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三)巷长职责。
背街小巷实行巷长制,实行社区书记总负责制,由社区干部分片包干担任巷长,主要负责解决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督促区域内楼长、店长落实具体责任。加强责任区域工作巡查,督促执法大队队员履行职责和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督促所辖门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机关驻社区干部分片包干,负责所属片区内相关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四)楼长职责。
居民社区楼院楼栋实行楼长制,有物业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物管人员担任楼长,没有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工作者、居民组长、网格员、议事代表、党员同志、志愿者担任楼长。主要负责宣传、劝导、督促、协调、解决楼宇及周边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落实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对责任楼栋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倒乱扔等问题进行监督、劝导、督促整改。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五)店长职责。
临街门店实行店长制,由门店经营者或企业负责人担任店长,主要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辖区镇街和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门前承包责任,文明诚信经营,劝导不文明行为,有义务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城市综合管理其他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社区书记为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作为城市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实做好推广落实,抓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迎接江津区城市管理局的检查验收。
(二)建立标准。 各 社区 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的工作 要求 ,结合实际 制定本社区工作实施细则。每个社区要明确一条道路作为开展 “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 工作的示范道路, 细化操作标准和实施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单位、临街门店的联动联管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 由市政办牵头,联合镇宣传办和社区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和“五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形成群策群力、自管自治,众管众享的浓厚氛围。
(四) 严肃考核 。 镇 “门前三包”责任制、“五长制” 领导小组”制定 《 支坪镇 “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记录》《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结合江津区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对镇街的考核要求,根据 《江津区“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标准》 对各社区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成绩将作为社区年度重点工作考评依据。
(五)资料报送 。 各 社区于 3 月 20 日前上报辖区 范围内的路段、楼栋和店铺数量,并将选出的 “巷长、楼长、店长” 报市政办备案(附件 2 ),统计“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公示牌数量; 4 月份起 每月 23 日前 报送 《 支坪镇 “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记录》 、 《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报送方式:电子件发至 QQ : 1048189223 ,纸质件 + 领导签字盖章后 交至 308 办公室。联系人: 谢林 ,联系电话: 13594620339 。
附件: 1. 《江津区“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标准》
2. 支坪镇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安排表
3. 《 支坪镇 “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记录》
4. 《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附件 1
江津区“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标准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分 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体制机制建设 |
15 |
1. 各 镇、街道 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5 分)。 2. 建立 镇、街道 “门前三包”“五长制”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 5 分)。 3. 建立评价制度并有效执行( 5 分)。 |
1. 未制定工作方案或制定方案结合自身实际不紧密的不得分;根据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展程度酌情给分。 2. 未建立组织机构的不得分;建立组织机构履行职责不好的酌情给分。 3. 未建立考评制度的不得分;根据评价标准执行情况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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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街道档案建设 |
10 |
1. 建立“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街道档案,以及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档案( 3 分)。 2. 建立“门前三包”“五长制”相关登统计台账( 3 分)。 3. 建立辖区示范道路综合档案(综合档案包括“门前三包”“五长制”建设计划、推进措施、阶段性工作小结等内容)( 4 分)。 |
1. 未建立示范街道档案的不得分;建立分项档案未建立系统档案 的 可酌情给分。 2. 未制定相关登统计台账的不得分;登统计台账不全的酌情给分。 3. 未建立本 辖区 “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综合档案的不得分,综合档案内容不全面酌情给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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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内容 |
36 |
1. 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与示范道路临街门店、商家、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指导临街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据管理办法要求履行“三包”职责( 12 分)。 2. 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为示范道路临街门店、商家、企事业单位悬挂责任牌,责任牌制式统一、要素齐全、美观大方,悬挂于醒目位置,要素包含责任牌名称、责任单位或个人、联系电话和星级评定区域( 12 分)。 3. 制作“五长制”责任牌。制作示范道路街长、路长、巷长、楼长责任牌( 12 分)。 |
1. 已建设的示范道路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低于 80% 的不得分,签订 80%-90% 的得 3-6 分,签订 90%-100% 的得 6-12 分。 2. 已建设的示范道路内未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的不得分,未以 全区 统一格式的、要素不齐全的酌情给分。 3. 未制作“五长制”责任牌的不得分,“五长制”责任牌要素不齐全的酌情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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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落实举措 |
15 |
1. 加强宣传引导。运用电视、网络、广告牌和自媒体等方式做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宣传( 5 分)。 2. 搞好机制融合。探索运用“门前三包”“五长制” +“ 马路办公”、“五长制” +“ 网格化”等方式充分融合“门前三包”责任制和“五长制”机能,实现效能倍增( 5 分)。 3. 强化督导评定。组织机构成员要加强检查督促,做好“门前三包”星级评定和“五长”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5 分)。 |
1. 方案中没有宣传措施的不得分,宣传引导措施落实不全面的酌情给分。 2.“ 门前三包”责任制和“五长制”融合效果不好的不得分。 3. 未开展“门前三包”星级评定和“五长”满意度举措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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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社会监督 |
12 |
1. 畅通“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社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信箱、电话、网站等( 6 分)。 2. 组织机构及时向社会及公众通报问题处置情况并积极整改( 6 分)。 |
1. 未建立监督渠道不得分,建立监督渠道运用效果不好不得分。 2. 对该项工作督办件、信访件或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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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创新举措 |
12 |
1. 制定本辖区“门前三包”“五长制”相关政策规定,已制定的继续推行实施( 4 分)。 2. 运用互联网 + 、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化手段促进工作开展( 4 分)。 3.“ 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街道建设富有特色并取得实效( 4 分)。 |
1. 未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分,原制定相关政策但结合辖区实际不紧 的 酌情给分。 2. 未运用智能化手段的不得分。 3.“ 门前三包” +“ 五长制”示范街道建设融合效果不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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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减 分项 |
加分项 |
1. 依托区 高位协调机制 , 建立 本 辖区高位协调机制( 2 分)。 2. 示范道路建设富有成效( 3 分)。 |
1. 建立 本 辖区高位协调机制的加 3 分。 2. 建设任务推进快、效果好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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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1. 被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 发现弄虚作假的。 3. 年度建设任务排名在后三位的。 |
1. 建设任务推进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2. 发现弄虚作假的视情扣分。 3. 年度建设任务排在后三位的分别减 3 分、 2 分、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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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建设标准
项 目 |
子 项 |
标 准 |
备注 |
门前三包 |
垃圾容器 |
责任区垃圾容器规范摆放,并保持容器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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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 |
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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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 |
非机动车划线定点停放,摆放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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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坡道 |
禁止各单位商户在人行道站卧石间用混凝土、木材、钢材等材料设立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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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条幅 |
无违规设置的非公益性宣传条幅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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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店牌 |
设置门面招牌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招牌悬挂标准;门面招牌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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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立面 |
墙面无明显污渍,无墙面刻画宣传,空调室外机悬挂规范;玻璃幕墙要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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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橱窗 |
门店橱窗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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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秩序 |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行道树、绿化带、电线杆、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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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制 |
制定台账 |
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分类制定“五长”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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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网络 |
构建“全域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五长”管理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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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创新 |
建立“门前三包” +“ 五长制”融合责任制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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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落实市容秩序、广告亮化、市政设施、空间立面、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秩序、小区楼院、管理执法等工作任务,并建有工作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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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 |
建立联动反应机制和其他社会管理手段联系机制,遇有问题科学及时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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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管理 |
将智能化、数字化措施充分融入“五长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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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路长制”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道路名称 |
责任范围(起止点) |
路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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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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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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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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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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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巷长制”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道路名称 |
责任范围(起止点) |
巷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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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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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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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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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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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楼长制”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楼宇名称 (门牌号) |
责任范围 |
楼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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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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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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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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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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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店长制”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责任范围 |
店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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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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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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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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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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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
附件 3
江津区“门前三包”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
记 录 |
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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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支坪镇 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巡查单位: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问题类别 |
问题描述 |
牵头整改单位 |
责任处置单位 |
交办时间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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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人员:
注: 1 . 问题类别: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含广告管理)、园林绿化、公用设施、施工管理。
2 . 牵头整改单位:各镇、 社区 ,工业园、区级各部门。
3 . 责任处置单位:具体落实处置责任的单位,包括社会单位。
4 . 整改情况:标明是否整改;未在时限内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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