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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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626950133/2020-00010 [ 发文字号 ] 油溪府发〔2020〕11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油溪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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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5-15 18:35:00


各村(居)、镇 相关 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 工作任务, 经研究决定成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长: 刘中元

副组长: 王达良、黄文、高福宪、马荣臻

员: 曾维超、文家富、杨红艳、覃思群、王金群、鄢海军、凌丽、黄莉、市场监管所

办公室设在 农业服务中心 ,由 黄莉 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场监管所: 负责食用农产品带证销售,对合格证运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管和执法检查。

王金群、杨红艳、文家富、覃思群:一是 负责 对全 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试行生产主体开展多形式宣 传、指导、检查。 二是 负责 将合格证制度纳入 多经 技术培训 重要内容。

曾维超 负责 宣传和将合 格证制度 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的重要内容

鄢海军 一是负责多种形式的宣传,二是将合 格证制度纳入 农业科技教育 人才培训 农技人员继续教育 业务培训内容。

凌丽: 负责 试行 合格证制度的食用 农产品 开展上市前的抽样 检测

黄莉: 一是 负责 试行 合格证制度的食用 产品开展上市前的抽样检测。二是负责将试行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三是负责将合格证执行情况纳入“农业品牌”申报,符合条件审查内容。四是负责收集汇总合格证试行情况,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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