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3-00035 | [ 发文字号 ] | 塘河府发〔20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塘河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2023-02-01 09:31:27
各村(居), 镇机关有关部门 :
根据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渝林防〔2022〕38号) 文件精神, 202 3 年1月1日 至 5月10日,是全市春季森林防火期。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进一步 加强全镇今冬明春 森林防火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严峻态势
春季森林防火期间,有 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有两会和春耕等2个重点时期。 随着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民间祭祀 及春耕烧 秸秆作肥料等室外火源风险加大 。近期,我镇连续遭遇多次 阴雨 天气。一方面,低温气候至群众防火意识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室内使用 烤火笼、电烤火炉等人员增多,及电线老化、烧煤等室内潜在风险隐患增多 。为此,各村 ( 居 ) 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 克 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
塘河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立镇总网格,由镇长张福炼任组长,副镇长 冉懋江、 代黎玲任副组长,实行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场,监护人包特殊人群,形成我镇防火责任网格管理体系。 1月底前, 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 塘河镇 林长制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村与 网格长、 护林员要签订 《森林管护合同》 , 按照要求落实“十户联防”工作机制。春季森林防火期间,各村 ( 居 ) 要强化落实巡护责任,各级林长、巡护员要按要求登录“智慧林长” APP开展巡山护林工作, 明确各自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 ,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对巡护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镇林长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三、防患未然,切实 加强隐患治理
一是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 镇政府、各村 ( 居 ) 按实际情况 修定 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确保 预案 符合实际,具 可操作性, 建立 森林防火风险隐患台账 ; 二是及时更新 应急队伍。 各村 ( 居 ) 应急队伍要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确保应急队伍人数在30人以上 ;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 镇政府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综合演练,每半年组织至少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各村( 居 )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演练 ; 四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检查。 镇应急办牵头对防火物资机具储备是否充分、 性能是否良好 进行一次排查,及时维修、添置物资 。 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对已建成的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消防水池是否能正常使用 进行检查 , 各村对 防火检查站是否按要求配置“八个一”(即一个火种收缴箱、一根栏杆、一张站卡名称标示牌、一个宣传小喇叭、一本入山登记册、一张宣传单、一幅防火宣传标语、一组灭火器) 进行检查,确保按要求配置 ; 五是开展隐患排查。 在重点林区居民房前屋后清砍8-10米的安全隔离带,清理林区公路两侧各10米、林区巡护道路两侧各5米的林下杂草等可燃物 ; 六是开展纠违行动。 各 村居 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加强春节、清明祭祀用火和春耕农事用火的管控。
四、加大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各村 ( 居 ) 要 针对 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两会和春耕等2个重点时期,各村居要加大林区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宣传管控力度,强化林区经营单位和游客、农户、老人、小孩等重点群体的监管,同时落实痴、呆、傻、聋、哑等特殊人群监护人,坚决防止私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在 林区 设置 防火宣传标语 、信息公告栏、 院坝会等形式, 开展 森林 防火宣传活动 。镇政府利用流动 防火宣传车 、利用赶集日等集中宣传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避险自救等知识,普及森林防火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深入人心,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五、强化值班,做好先期火情处置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 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 。一旦发现火情, 要 遵循 “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火情。 同时, 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 镇政府将切实加强 对 本辖区 森林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随意换岗和迟报、瞒报火情等现象 。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202 3 年1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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